今日报丨北部湾银行及分支行连收七张罚单 合计被罚4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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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 据国家外汇局网站消息,近日,广西北部湾银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被罚113万元。该行的五家分行和一家支行也在近日接连被罚,总行和分支行合计被罚433万元。

(截图自国家外汇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部湾银行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两项: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该行被给予警告,罚款1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807.22元。

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北海分行、钦州分行、凭祥友谊大道支行均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受罚。其中,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被罚款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549.46元;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被罚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489元;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被罚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5491.20元;北部湾银行凭祥友谊大道支行被罚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21.27元。

另外,北部湾银行柳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被给予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北部湾银行防城港分行因“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轧差业务与货物贸易超期限退汇”被罚款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272.58元。

官网信息显示,北部湾银行是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全行共有一级分支机构15家,营业网点超300家。

关键词: 没收违法所得 财务会计报告 项目资金